《邮政法》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邮政行业法制化进程又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为学习贯彻好《邮政法》,各级邮政管理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和培训活动,认真学习领会有关精神,着力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努力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1.配套法规日趋完善。按照《邮政法》的规定,邮政管理部门组织力量加快完善《邮政法》的配套制度。截止目前,关于快递服务,已经制定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交通运输部令颁布施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根据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和经营国际快业务等不同需要,分别从经营网络、运递能力、处理场所、设备设施、信息网络、人员资格等方面对企业应当具备的服务能力做出了规定,明确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实施机关、申请材料、操作程序及审批时限,对许可证的管理、检查和企业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做出了相应规定。《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颁布施行,是《邮政法》配套政策法规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贯彻实施《邮政法》的重要保障,对规范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行为,保护申请人的利益有着积极的意义。
为保证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工作中认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利高效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统一标准,依法实施,国家邮政局出台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条件审核规范》,对《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了细化,进一步明确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工作的申请与审批流程,申请材料相关内容及审核方式。规范了企业申请和邮政管理部门审批应遵循的行为准则,提高了法规条款的操作力,确保许可工作按照统一的标准和程序施行。
2.发展环境得到改善。“鼓励竞争、促进发展”是《邮政法》所确立的快递市场运行的基本方向。国务院颁布了《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出台了关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发展服务业、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系列方针政策。邮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一系列利好政策的基础上,制定了快递服务大发展上水平的战略任务和目标,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为快递的大发展吹响了冲锋号。
邮政管理部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快递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国家邮政局与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快递与民航产业协同发展的意见》,从建立行业协调机制、加强快件绿色通道建设、推动信息互联互通、支持机场快递设施建设、提升航空货运能力和规范航空运输市场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另外,一些快递瓶颈问题正在得到解决。全国范围内快递业务执行邮政业统一税率政策已基本落实。一些省(区、市)已经解决了快递企业车辆进城、停靠作业难等问题。在解决快递处理场地用地方面,邮政管理部门也作出了努力,并取得一定成效。
3.地方立法开始启动。邮政管理部门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制定邮政地方法规,《四川省邮政条例》、《陕西省邮政条例》和《湖南省邮政条例》等相继颁布实施,广东省政府出台了《广东省邮政业管理办法》,邮政地方立法已经初见成效。另外,地方性扶持政策也陆续出台。河北等省份将包括快递业务在内的邮政行业列为地方鼓励扶持发展的重点行业,建立推动邮政行业科学发展的协调机制。这些地方规章和政策为促进地方邮政行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