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2011年第9号国家标准公告的通知
  • 2011-10-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

  近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了第9号国家标准公告,批准发布了《普通柴油》等253项国家标准。其中,GB/T 10757—2011《邮政业术语》国家标准也包含在内。现将该公告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邮政业术语》国家标准是科学界定邮政业内涵和外延的基础性标准。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统一和规范行业用语,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该项标准将于2011年11月1日实施,原国家标准GB/T 10757—1989《邮政通信网术语》同时废止。

  二、该项标准共收有九十六条邮政行业的基础通用的专用术语,基本涵盖了目前业内使用频率较高又需要规范的词条。现将标准文本统一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自觉运用标准中的规范语言,推动行业科学发展。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联系。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邮政业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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