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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5月19日举办的“促进快递业和谐发展座谈会”上,全国人大财经委施禹之处长提出促进中国快递业可持续发展的三个理念:和谐快递、竞争快递、规范快递。

  和谐快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快递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施禹之认为,要充分认识快递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客观准确地把握快递业的本质和行业属性。改革开放后,快递行业在加速商品流通、促进对外贸易、服务各行各业、满足居民消费、提升第三产业、扩大人口就业等方面,为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就是要使社会和谐稳定、百姓安居乐业。发展快递业是扩大人口就业、保持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和谐快递还蕴含着各类快递企业各展所长,和谐发展。在快递市场上,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三大市场板块和三大市场主体格局,即国际快递、国内快递和同城快递三大市场板块,国有、民营和外资三大市场主体。三类快递企业各有优势,各占细分市场,应相互协调,共同发展。

  竞争快递——营造快递服务业各类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施禹之说,快递业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提升服务业特别是发展现代物流的要求看,快递需求越来越大,快递发展必将呈现加速发展态势,快递蛋糕必然越做越大。

  快递服务业的发展,必须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要在国家调控下由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快递业属于市场竞争性行业,快递业的资源配置当然应该由市场来调节,由企业和消费者自主选择。快递行业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是必然的方向。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营造快递服务业各类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逐步形成充满竞争力、富有活力和效率的快递业。

  从我国当前的国情出发,快递服务业不仅可以而且应该对民营企业完全开放。各类快递企业,都要在市场竞争环境中,不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企业效率。

  规范快递——不断完善与快递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民营快递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施禹之表示,必须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促进快递业的健康发展。近年来,社会各界非常关注《邮政法》修改。在《邮政法》修改中,大家对邮政专营范围、快递行业监管、快递企业准入门槛和普遍服务基金等问题意见分歧较大。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邮政法》修改。《邮政法》修改曾经在2003年、2004年、2006年多次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将修改《邮政法》纳入今年立法计划,作为预备项目,要求进行认真充分的调研,争取在草案比较完善、时机比较成熟时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在立法过程中,既要考虑承担国家普遍服务责任和国家安全,又要满足社会对快递的多样化需求,还要促进快递企业持续稳步、协调高效发展。

  施禹之最后建议,加快制订快递行业管理办法,对快递发展采取有效的支持促进政策。这包括放宽市场准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促进企业结构调整、培养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