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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8日,交通运输部副部长翁孟勇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办法》的施行,将对促进快递服务发展,提高快递服务质量,规范快递服务行为,维护用户权益意义重大。
  据国家邮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快递服务是邮政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快速收寄、分发、运输、投递单独封装并具有名址的信件和包裹等物品以及其他不需要储存的物品,按照承诺时限递送到收件人或者指定地点,并获得签收的寄递服务。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国规模以上快递企业达2400多家,从业人员超过24万人,年产值400亿元以上,年增长速度超过20%,吸纳就业众多,发展潜力巨大。
  针对目前快递服务中的延误、丢损等投诉热点问题,《办法》规定,我国将建立以公众满意度、时限准时率和用户申诉率为核心的快递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实行快递企业等级评定制度;快递企业应公布并遵守服务承诺、合理制定格式合同、建立与用户沟通渠道和制度,不得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不得违法泄露用户信息,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扣留、倒卖、盗窃用户快件等;《办法》明确了禁止寄递的物品种类,同时要求建立严格的收寄验视制度,对信件以外的快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当场验视内件、当面封装;《办法》还规定快递企业应加强对快递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定期向邮政管理部门上报统计报表和报告;《办法》还规定了邮政管理部门将定期评估测试快递服务水平,定期向社会公告快递服务质量。
  据悉,有关部门将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抓紧修订,尽快颁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