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快递业促进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日期:2024-09-30
来源: 山东省邮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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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快递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山东省首部促进快递业发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条例》共八章五十二条,分为总则、发展保障、快递经营和服务、快递安全、数字快递和绿色快递、从业人员权益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
一是理顺完善管理体制。要求落实属地责任,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健全绩效评价等制度,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快递业促进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邮政快递业监管力量。
二是加强快递基础设施建设。规定属地政府保障快件大型集散、分拣、仓配等基础设施用地,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将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纳入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范围,推进智能快件箱和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建设。
三是提升行业法治化治理水平。建立寄递安全监督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快递业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支持安全中心和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加强用户信息保护力度,快递经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在服务过程中获得的用户个人信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由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四是推动科技化应用。支持探索应用无人机等运载工具,加大智能产品在作业场景中的应用,建设产业链、供应链服务平台,共享末端服务设施、配送网络和数据信息。
五是依法保障从业人员权益。快递经营企业与从业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快递经营企业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改善作业环境,依法保障快件收派人员的休息休假权利,完善从业人员投诉澄清免责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督促快递经营企业落实从业人员权益保障责任。
山东局表示,全省系统将以《条例》出台实施为契机,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贯培训,引导社会各界加深对《条例》的理解,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职责,强化工作合力,切实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加快推进省快递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更好服务全省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行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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