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17819048/2023-00003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处
  • 分        类:
  • 发文字号:
  • 国邮电传〔2023〕1号
  • 发布日期:

国家邮政局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总体方案 做好邮政快递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各快递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总体方案,自2023年1月8日起,进一步优化调整邮政快递领域有关疫情防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围绕“保健康、防重症”,结合行业实际认真落实“乙类乙管”总体方案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完善应对准备加强风险防范,平稳有序做好各项工作,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二、主要措施

(一)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1.各邮政快递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内部管理,加强风险研判,完善疫情防控方案,抓好员工教育培训和健康防护、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管理等重要基础性工作,坚决防范疫情风险影响企业正常运转。

    2.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强化行业监管,督促指导企业按照“乙类乙管”总体方案及防控指引、物流保通保畅等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寄递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在恢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中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从业人员健康防护

    3.做好从业人员个人健康防护。取消邮政快递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要求。督促从业人员当好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强化个人防护意识做好健康监测,实施症状管理。上岗期间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及时报告单位,必要时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

    4.持续推动从业人员优先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争取优先保障从业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及加强接种。无疫苗接种禁忌、符合接种条件的从业人员均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接种。

    5.加强对新冠病毒感染人员关心关爱和救助服务。邮政快递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新冠病毒感染人员早日康复,按照“乙类乙管”相关防控指引安排其返岗工作

    完善邮政快递场所管理

6.做好分拨中心和营业网点日常公共卫生管理。坚持定期做好环境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疫情流行期间原则上每日消毒不少于1次、通风不少于2次,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消毒通风频次。

7.建立完善关键岗位轮岗备岗机制。加强邮政快递从业人员调配、防疫物资配备疫情严重时,原则上从业人员应“两点一线”,减少聚集并按照轮岗备岗机制安排预备队进驻和轮换尽量减少疫情对行业正常运行的影响。

8.取消进口国际邮件快件“首站消毒”及生产作业闭环管理等要求;进口国际邮件快件清关前管理,执行海关有关规定

    (四)停止施行相关规范措施

9.停止施行新冠病毒肺炎“乙类甲管”期间国家邮政局制定的《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等相关规范建议、工作指南和指导意见规定的行业疫情防控措施。

三、组织保障

全系统全行业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性和责任感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做好疫情防控、行业稳定、保通保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各项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力量统筹,周密组织实施,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工作,确保“乙类乙管”总体方案邮政快递领域工作任务迅速落实到位。

                          国家邮政局

                              2023年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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