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17819048/2023-00074
  • 发布机构:
  • 普遍服务司
  • 分        类:
  • 建议提案
  • 发文字号:
  • 国邮函〔2023〕42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8月15日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0358号建议的答复

殷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建议”(第0358号)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邮政快递业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做好农村电商和邮政快递发展工作。国家邮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建设,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政策保障。2021年7月,国家邮政局报请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对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2021年,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全面推进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节点体系建设。2022年6月,国家邮政局与商务部、农业农村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争取到2025年,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县县有中心、乡乡有网点、村村有服务。

(二)强化部署推动。国家邮政局印发《2023年邮政业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要点》《加快推进“快递下乡”工程实施方案》《“快递进村”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工作部署;尊重各地资源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差异,加强分类指导,鼓励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快递发展,探索适合当地的发展模式;指导邮政集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2022年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管理和工作统筹。推动邮政集团健全县乡处理中心、村级站点,增配运输和投递车辆,加强冷链物流服务能力建设。交通运输部聚焦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聚焦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开展第二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印发“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典型案例”,供各地借鉴推广。商务部加强业务监督指导,通过实地调研、绩效评价等方式,组织地方务实节约、科学统筹推进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农业农村部自2020年以来组织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支持建设一大批产地冷藏保鲜设施。

(三)取得积极成效。建制村实现直接通邮,快递网点基本实现乡镇全覆盖,“快递进村”加快推进。截至2022年底,邮政集团累计建成近1000余个县中心、近6000个乡镇中心、19万个村级站点;农村投递汽车累计达3.8万辆;累计建成990个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27.8万个村级快递服务站点。交通运输部推动全国1000余个县级行政区开展农村客货邮融合业务,开通交邮联运邮路2000余条,有效畅通农村群众出行、物流配送、邮政寄递“最后一公里”。商务部等部门开展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累计支持1489个县,建设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超2800个,村级电商服务站点15.9万个。农业农村部三年来安排中央资金180亿元,支持约3.6万个主体,建设7.5万个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新增库容超过1800万吨。

二、代表建议答复

(一)关于您提出的“国务院出台‘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建设与运营’有关条例,明确各部委、各省政府的职责分工;明确四大体系建设和三项重点任务,明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是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与运营的主力军,是农村综合物流服务的主导者。省政府根据该条例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在三级农村物流节点建设与运营方面给予邮政企业专项资金补贴”的建议

2021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对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已经进行了全面部署并且明确了分工。意见明确提出“发挥邮政网络在边远地区的基础支撑作用,鼓励邮政快递企业整合末端投递资源,满足边远地区群众基本寄递需求”。目前,已经有29个省份出台了实施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在牵头报请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中,对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推动完善以县级物流节点为核心、乡镇服务网点为骨架、村级末端站点为延伸的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设施体系;推动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促进交通运输、邮政、快递、商贸、供销、电商等农村物流资源融合和集约利用,加快工业品下乡、农产品出村双向物流服务通道升级扩容、提质增效。

商务部表示,在《关于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推进电商与快递物流配送协同发展,推动整合村邮站、益农信息社、电商服务站、快递物流站点等网点设施,鼓励“一点多能、一网多用”,进一步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

国家邮政局已经与国家相关部委出台支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运营相关的一系列文件与政策。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在相关法规制度制定时纳入加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政策保障内容,加大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力度,凝聚发展合力;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在农村末端设施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支出责任,推动出台支持农村邮政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政策。二是支持邮政集团加快推进三级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用好中央投资资金和企业自有资金,继续推进重点示范县建设。三是深化农村邮政、快递、交通运输网络节点共建共享,重点推进邮快合作、交邮合作,促进农村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融合发展。

(二)关于您提出的“要求地市政府规划好市域各县、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与运营的方案,并督促县级政府加快落实”的建议

国家邮政局及各级邮政管理部门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地方财权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大建设完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十四五”以来,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等24个省(区、市)在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村级服务站点建设运营、邮快合作等方面落实资金近6亿元。各地在建设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实践中已探索形成邮快合作、快快合作、交快合作等多种发展模式,对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提升服务质效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下一步,将继续支持各地积极推进,落实地方事权,总结经验做法,做好经验推广。

(三)关于您提出的“由省邮政分公司、市邮政分公司统筹使用专项资金,协同同级的商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及邮政管理等政府部门加快推进辖内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与运营。县(区)邮政分公司做为责任单位之一,协同县(区)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及邮政管理局共同做好农村寄递物流体系落地落实,形成‘政府主导、邮政主办、多方合作’的工作机制”的建议

近年来,国家邮政局参与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多部门印发的《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关于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有关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支持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加强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促进农产品出村进城,促进农村消费。

下一步,国家邮政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强部门协同、资源整合,切实推动农村寄递物流高质量发展。指导各地加大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力度,鼓励各地规范发展邮快合作等农村寄递末端共同配送模式,建设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降低农村寄递发展成本、提升服务效率。交通运输部表示,将持续完善农村物流网点节点体系,宣传推广农村物流服务品牌,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指导各地创新农村物流服务模式,更好服务支撑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农业农村部表示,将积极贯彻落实《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会同财政部推动利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继续支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配合相关部门推动支持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提高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备度,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

商务部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实施“县域商业三年行动”,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发展共同配送,持续促进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双提升。

衷心感谢您对邮政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邮政局普遍服务司,010-88323470。

国家邮政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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