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913号建议的答复
程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改邮政法实施细则的建议”(第1913号)收悉。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支持采纳您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您建议中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内容已过时的意见,符合邮政立法工作实际。您建议中关于专项清理、集中清理的意见,与我局前期工作高度契合,是邮政立法工作努力的方向。
目前,我局正在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的有关立法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组织论证评估、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以凝聚各方共识,争取早日取得立法成果。
感谢您对邮政立法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邮政局
2025年6月18日
附件: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83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