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00000/2025-00375
  • 发布机构:
  • 普遍服务司
  • 分        类:
  • 建议提案
  • 发文字号:
  • 国邮函〔2025〕51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10月11日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238号建议的答复

殷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支持低空物流在邮政普遍服务中广泛应用的建议”(第6238号)收悉。经商中央空管办、中国民航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现就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国家邮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低空经济的决策部署,引导支持邮政快递企业积极发展低空物流配送。一是强化政策供给。《“十四五”邮政业发展规划》提出“支持使用汽车、无人机等多种方式收投邮件快件”。《“十四五”邮政事业发展规划》提出“加大自动化分拣、无人仓、无人机、智慧邮局等设施设备建设和投入力度”。《国家邮政局关于加快邮政业科技发展的意见》(国邮发〔2025〕3号)要求“加强支线运输、末端配送等寄递无人机研制,因地制宜开展低空寄递服务,促进邮政快递低空经济发展”。制定发布《无人机快递服务规范》行业标准,规范寄递无人机服务行为。二是加强部署推进。召开邮政业科技创新工作会议,强调加快寄递无人机推广应用。印发《2025年邮政业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工作要点》,要求“引导寄递企业在地处偏远或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开展邮件快件无人机配送”。组织开展国家邮政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指导开展邮政业科技奖成果评选,调动寄递企业开展无人机研发应用的积极性。组织开展交通强国邮政专项试点,引导寄递企业持续加大无人机应用推广力度。三是支持企业先行先试。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自2016年开始开展无人机场景应用探索研究,先后投入949万元,启动“中国邮政低空物流典型场景试点应用研究科技项目”。2024年,邮政企业成立中邮无人机(北京)有限公司,获得中国民航局无人机运营资质。截至2024年,先后在安徽、四川、浙江、江苏等14个省份的邮政普遍服务、城市物流、乡村振兴、应急服务等领域开展试点应用,在上海、四川、贵州、云南等地开通多条无人机邮路,共计开通飞行航线290余条,累计飞行6万余架次,飞行里程超60万公里,运输物资300余吨。

中央空管办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一是完善无人机法制建设,推动出台《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组织建立监管服务平台。制定印发《关于明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空中交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针对邮政等无人机飞行特点,明确可按需划设专用管道式空域,供多单位、多型号、多架次无人机飞行。二是划设无人机管制空域,对外公布适飞空域。三是组织开展加强低空管理防控安全风险的措施研究,明确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

中国民航局主要开展了以下重点工作。一是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指导。2024年正式上线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不仅实现了无人机实名登记、操控员管理、运营合格证等管理功能,还实现了与工信、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异构系统间的信息交互,基本建立了多部门、军民航“一网通办”和协同监管机制。二是积极探索无人机物流配送网络建设。2020年批复顺丰集团旗下公司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低空无人机物流配送体系试点”,探索建立深圳市区内无人机低空物流配送网络。

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开展了以下重点工作。一是印发《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提出加快提升通用航空装备技术水平,支持加快支线物流、末端配送无人机研制生产并投入运营。聚焦“干一支一末”物流配送需求,在长三角、粤港澳、川渝、内蒙古、陕西、新疆等重点地区,鼓励开展无人机城际运输及末端配送应用示范,推动城市、乡村、山区、海岛等新兴场景无人机配送大规模应用落地。二是面向航空物流运输业务需求,推动高可靠、低成本、大载重、远航程的低空运输装备创新发展。三是在新疆组织召开低空产业创新发展大会(石河子),以跨区域低空客运和物流配送为特色,因地制宜构建“干支通一支支通一全网联”的航空物流运输体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正在加快拟定规范有序拓展低空经济应用场景的指导性文件,按照先载货后载人、先隔离后融合、先远郊后城区的原则,在严控风险、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推动相关地方因地制宜有序发展低空经济应用场景。二是围绕无人机、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eVTOL)等新型低空航空器,系统梳理制约创新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三是坚持基础设施建设要适度超前、不能过度超前的原则,加紧研究起草相关指导性文件。

二、代表建议答复

(一)关于“加大技术攻关。建议重点突破长续航、高载重、抗干扰等关键技术,开发适应山区、高原等特殊地形的专用无人机机型。同时,对无人机配送实行电子运单全程溯源管理。使用无人机配送的邮政企业定期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建立区域性应急保障队伍,提高应急处突能力,确保邮件配送安全可控”的意见

国家邮政局支持对无人机配送实行电子运单全程溯源管理,引导使用无人机配送的邮政企业定期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提升应急保障效能。

中国民航局表示,将组织行业力量研究编制无人机低空物流安全运行指南,指导相关企业定期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提高企业应急处置能力。

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将加快推动低空物流运输装备创新发展,在新疆等重点地区因地制宜打造低空装备物流运输应用示范。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将坚持应用场景需求和技术装备升级互动发展、循环迭代,加快推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着力推动降成本、补短板、强弱项。

(二)关于“加快设施布局。建议相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邮政无人机起降点建设规划方案,推进“智慧邮仓”升级改造工程,鼓励邮政企业加强与电商平台、农业合作社的合作,拓展“无人机+特色农产品”直送服务,助力乡村经济发展;此外,加快开发与无人机系统相兼容的自动化分拣系统,提升邮件分拣效率”的建议

国家邮政局鼓励邮政快递企业积极探索在配送站点配置专用的无人机起降平台和充电设施,确保无人机能够高效、安全地进行货物装卸和充能操作,补充建设装卸货、分拣、转运、打板、仓储等功能和设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将立足低空经济发展实际,指导推动相关地方科学布局、有序建设低空基础设施。

(三)关于“加强政策支持。建议地方政府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专门的《无人机邮政服务管理条例》,明确无人机在邮政普遍服务中的空域申请、飞行监管等特殊政策,加强对空域的科学管理,保障低空运输的合法合规运营。制定低空数智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建立“政府补贴+市场运作”的长效保障机制,将邮政企业纳入无人机、车、仓等推广应用试点范围,设立专项发展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对邮政企业采购无人机设备给予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降低企业初期投入成本,推动低空物流在邮政普遍服务中的广泛应用”的建议

国家邮政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在《“十五五”邮政业发展规划》《“十五五”邮政普遍服务发展规划》中纳入引导支持低空物流配送在邮政普遍服务、军民融合等领域的应用有关内容,支持邮政集团拓展无人机配送试点范围,为边海防邮路、山区、边境村等运输难度大的地区打造创新可持续的低空配送服务模式。密切关注邮政快递企业低空物流技术发展和应用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并予以推广。

中央空管办表示,将按照高中低空统筹的思路,加快推进航空法、空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制修订,适时组织《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立法后评估。高标准推进城市空中交通管理试点,适时总结经验成果、推广应用,并将相关建设任务纳入“十五五”规划持续推进,逐步构建起科学高效的低空管理体系和托底可靠的低空安全防控能力。

中国民航局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低空飞行服务、起降基础设施及公共航路等建设标准指引,协同推进专项规划编制,指导地方政府科学有序发展低空经济。稳步推进无人机适航审定工作,持续优化创新无人机适航审定模式,助力低空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地方因地制宜开展通航货运网络建设、无人机物流运输场景创新,培育深化低空物流应用场景,总结提炼相应业态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将严守低空飞行安全底线,分类有序拓展低空经济应用场景。

衷心感谢您对邮政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国家邮政局

2025年6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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