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00000/2025-00374
  • 发布机构:
  • 普遍服务司
  • 分        类:
  • 建议提案
  • 发文字号:
  • 国邮函〔2025〕61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10月11日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444号建议的答复

莫富元、赵明翠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邮政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提升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能力的建议”(第5444号)收悉,经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近年来,国家邮政局深入落实《“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完善冷链基础设施、提升冷链物流服务保障能力。编制《“十四五”邮政业发展规划》《“十四五”快递业发展规划》,将构建冷链快递体系纳入规划重要内容和专项任务。制定《邮政快递企业冷链业务发展情况动态监测方案》,动态掌握行业冷链发展情况。推动实施《冷链寄递保温箱技术要求》《鲜活水产品快递服务要求》《医药冷链寄递服务规范》《生鲜快递包装基本要求》等涉及冷链寄递物流发展的行业标准,指导中国快递协会发布《电子商务冷链快递服务规范》团体标准,促进电子商务冷链快递的规范发展,满足生鲜农产品及食品电子商务流通的需要。

截至2024年,邮政快递企业累计建设冷链转运中心92个、冷链仓超400个,面积近90万平方米,投入冷链车辆 3800余辆。

二、建议答复

(一)关于“国家发改委加大对邮政冷链物流体系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与政策扶持”的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积极推动现代冷链物流体系发展,支持重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建议储备一批前期工作扎实、质量较高的项目,条件成熟可按程序及时报送。下一步,将统筹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研究予以支持。

下一步,国家邮政局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指导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储备好有关项目。

(二)关于“建议财政部给予邮政冷链物流体系财政和税收政策支持”的建议。财政部表示,在财政支持方面,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资金,支持邮政普遍服务与特殊服务补贴、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等。代表所提建议在现行政策中已有体现。后续,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通过现有资金渠道予以支持。在税收支持方面,为支持流通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一是增值税方面。近年持续深化改革,进一步降低增值税税率水平,将交通运输业增值税税率由11%下调至9%;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扩大可抵扣项目,将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服务、固定资产、不动产等纳入抵扣范围,有效降低了纳税人的增值税负担;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二是城镇土地适用税方面。对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适用税。代表所提建议在现行政策中已有体现。后续,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督促落实好现行政策。

下一步,国家邮政局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指导邮政集团用足用好现行政策,加强邮政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衷心感谢您们对邮政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国家邮政局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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