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工作细则(试行)》于2015年9月2日经国家邮政局2015年第17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
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邮政局
2015年9月14日
附件:
2015-09-23
《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工作细则(试行)》于2015年9月2日经国家邮政局2015年第17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
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邮政局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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