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索引号:717819048/2019-00194
  • 发布机构:
  • 发布机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处
  • 分        类:
  • 分类:行政许可;行政执法
  • 发文字号: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19年07月24日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018号( 社会管理类226号)提案答复的函

共青团中央:

《关于将快递配送等新业态纳入城市公共服务管理的提案》(第3018号)收悉。结合我局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快递终端设施纳入城市公共服务基本建设。一是规划布局方面,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联合印发《邮政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研究将智能快件箱等快递服务设施纳入公共服务设施规划”。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号)印发实施,进一步明确“将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各级地方政府也高度重视智能快件箱等终端设施规划建设,如《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明确要求“推动智能快件箱(信包箱)、快递货物集散站等物流服务终端设施建设,形成地下地上互为补充、规范有序、高效集约、绿色智慧的配送网络。”《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提出:“街坊中心配置幼儿园……快递货物集散站等设施,形成5分钟生活圈”。二是深入推进快递“三进”工程,统筹城市自营网点标准化建设、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建设和智能快件箱建设,积极推动将快递末端服务体系建设与城市共同配送、高效配送相结合,纳入地方民生实事。截至2019年上半年,全国智能快件箱数量31.7万组,箱递率达11%。高校规范收投率达到99.96%,30个省份达100%。三是完善顶层设计。《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已经作为部门规章正式发布,10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提出“支持将智能快件箱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和便民服务、民生工程等项目,在住宅小区、高等院校、商业中心、交通枢纽等区域布局智能快件箱”。四是新业态监管扎实推进。按照包容审慎原则,严守安全和质量底线,依法开展制度创新,探索将专业末端收投服务、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互联网平台服务和即时递送服务等逐步纳入行业管理范畴。

二、关于规范快递末端服务车辆。一是规范国家标准。2014年,国家邮政局组织制定并发布《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行业标准,对快递电动三轮车的最高行驶速度、整车质量、安全等内容提出规范性要求。各地依据标准,结合地方实际,出台快递电动三轮车管理规定,规范车辆上路运营。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快递暂行条例》,依法保障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和临时停靠的权利,出台《国家邮政局关于规范快递末端服务车辆管理和使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邮政管理部门做好辖区内快递末端服务车辆通行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国已有两百多个城市出台了车辆通行管理办法,有利于快递车辆通行的政策制度环境已经初步形成。三是推动优化快递车辆运营管理。指导各地对快递服务车辆实施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加强对快递服务车辆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教育。引导企业使用符合标准的配送车型,推动配送车辆标准化、厢式化。四是推动末端服务体系创新。倡导因地制宜、服务城市管理的总体思路,鼓励企业以公共化、集约化为方向,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末端服务,灵活配置运载工具。五是抓好各地成熟经验推广。及时总结各地区关于车辆通行好的管理经验,指导各地完善车辆通行管理政策,切实解决“最后一公里”车辆通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和不断丰富的快递使用需要。

下一步,我们将会继续推动做好快递终端设施纳入城市公共服务基本建设,努力为快递末端服务车辆通行便利创造条件等相关工作,不断提高行业现代化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

感谢对快递业的关注、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 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88323122

                        国家邮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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