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索引号:717819048/2020-00122
  • 发布机构:
  • 发布机构:应急管理处
  • 分        类:
  • 分类:监督管理
  • 发文字号:
  • 文  号:国邮办传〔2020〕17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7月17日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第五版)》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第五版)》的通知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各主要快递企业总部:

为加强和改进邮政行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我局拟定了《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第五版)》,现予印发,请参照执行,可以根据企业实际加以充实、细化。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2020716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邮政业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

(第五版)

一、坚持做好预防工作

1.提高防疫思想认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国上下艰苦努力,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防控工作已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全行业要按照党中央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以邮政快递企业对外营业场所、邮件快件处理场所、内部办公场所等生产作业场所为重点,进一步优化防控措施,有效控制风险,有力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力保障行业高质量发展和安全稳定运行,有力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

2.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建议从业人员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从业人员在营业大厅、客服中心、信息机房以及其他人员密集、相对封闭、通风不良的生产作业场所内,要佩戴口罩。前台、食堂、出入口等场所工作人员,邮件快件揽投人员,以及直接承担测温、登记、应急处置等疫情防控工作任务人员要戴口罩。邮件快件运输车辆驾驶员在单独驾驶时无需戴口罩;驾驶室内人员为2人以上时,均应戴口罩。在其他生产经营及社交场所,相互距离1米以内的要戴口罩。口罩佩戴前、脱除后应做好手部卫生。需重复使用的口罩,使用后悬挂于清洁、干燥的通风处。如佩戴口罩感觉胸闷、气短等不适时,应立即前往户外开放场所,摘除口罩。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进行处理。

3.切实落实“四早”措施。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四早”措施。

二、加强单位防疫管理

4.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应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建立健全内部防控工作制度、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流程,指定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强化落实执行。

5.遵守地方防控要求。按照地方政府具体规定,做好从业人员从外地返回后登记管理、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具体工作。当地发生新增疫情时,要配合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做好行业疫情排查、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网点封控等工作。

6.储备分发防疫用品。根据企业规模、从业人员数量,储备充足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毒设备、消毒用品、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者医用外科口罩)、手套、洗手液等。按照每工作46小时更换一次的频率,定期为从业人员分发口罩。

7.加强防疫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开展新冠肺炎防疫知识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健康素养,确保从业人员知悉防疫要求,增强防疫意识,熟悉应急处置流程,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从业人员要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

8.完善场所管理措施。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制度,根据当地分区分级管理要求,落实生产作业场所和各类用品用具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对不易通风的区域、多人接触使用的物品,要勤于消毒,并在明显位置张贴“已消毒”标识,注明消毒日期和时间。各类消毒用品应当在安全、阴凉、通风处分类单独储存,并且远离电源或火源。消毒用品应当避免混合使用和储存,消毒过程中应当注意安全操作,防止发生火灾和化学品伤人事故。生产作业场所要经常通风换气,提供流动水洗手设施和洗手液等洗涤用品。从业人员要熟悉当地政府对外公布的发热门诊地点及路线。

9.加强单位人员管理。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督促指导从业人员落实个人防护用品、手卫生等防控措施。每日监测和登记从业人员健康状态,坚持测量体温,如发现从业人员身体不适,应及时安排就医。要减少非必要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人员,减少在密闭式场所举行的活动。对于必要的活动,邮政快递企业从业人员要注意保持社交安全距离。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对于进入应当佩戴口罩的密闭式生产作业场所的用户等外来人员,应当提示其正确佩戴口罩。对外营业场所应当提示用户等外来人员在店内注意保持1米以上距离,减少交谈和接触。可以使用栏杆、标线、告示牌等器材帮助维持秩序。

10.夏季安全使用空调。生产作业场所夏季如需使用空调,应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相关要求,做好空调清洗、消毒、维护等工作。生产作业场所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时,应立即关停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活动区域对应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并在当地疾控部门指导下对上述区域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强制消毒、清洗,经卫生学检验、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11.严防境外疫情输入。边境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边境快件处理场所要做好防控境外疫情输入工作。对边境口岸邮件快件交换、运输等直接与境外人员接触的一线人员实行备案管理,做好一线从业人员疫情防护装备的采购、配置、使用、储备等工作。对重点岗位、新录用人员要进行疫情预防教育培训。企业要做好海外仓、海外处理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生产运行和从业人员安全。

三、实行分区分级防控

12.企业对外营业场所。高风险地区营业场所要尽量保持通风,每隔4小时全面消毒一次,每隔4小时对工作人员测温一次;对进入营业场所人员一律进行测温,对于用户等外来人员使用、接触过的桌椅、笔等用品用具,应当在每次使用后进行消毒。中风险地区营业场所要经常通风,每天全面消毒一次;对于用户等外来人员使用、接触过的桌椅、笔等用品用具,要在每次使用后进行消毒。低风险地区营业场所要经常通风,每天全面消毒一次。

13.邮件快件处理场所。高风险地区处理场所要尽量保持通风,每隔4小时全面消毒一次,每隔4小时对工作人员测温一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对进入处理场所人员一律进行测温,并减少内部人员聚集和接触。中风险地区处理场所要经常通风,每天全面消毒一次;对进入处理场所人员一律进行测温,并减少内部人员聚集和接触。低风险地区处理场所要经常通风,根据需要进行消毒;对进入处理场所人员一律进行测温,并减少内部人员聚集和接触。

14.企业内部办公场所。高风险地区公司机关、客服中心等办公场所要尽量保持通风,每隔4小时全面消毒一次,每隔4小时对工作人员测温一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对进入办公场所人员一律进行测温,实行弹性工作制,间隔安排工位、座位,减少人员聚集和接触。中风险地区办公场所要经常通风,每天全面消毒一次;对进入办公场所人员一律进行测温,间隔安排工位、座位,减少人员聚集和接触。低风险地区办公场所要经常通风,每天全面消毒一次;对进入办公场所人员一律进行测温,减少人员聚集和接触。

四、加强人员健康防护

15.落实联防联控要求。邮政快递从业人员个人健康防护、生活环境卫生和揽投服务环节防护措施,要落实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外卖配送和快递从业人员新冠肺炎疫情健康防护指南》相关规定。

16.优化寄递服务模式。邮件快件揽投人员在揽收、投递邮件快件前要与收件人电话联系,确定交接方式。投递过程中应当与收件人尽量保持距离,减少身体直接接触。提倡使用智能快件箱(信包箱)投递邮件快件。邮件快件揽投人员要主动向用户提示、解释邮件快件在时限及外包装等方面可能受到的影响,争取用户理解。邮政快递企业要认真做好客服工作,及时处理用户服务质量投诉和邮政管理部门转办的用户申诉,妥善化解消费矛盾纠纷,切实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17.保持服务过程卫生。做好揽投服务工具的清洁消毒,对邮件快件运输车辆的封闭式箱体、闸把、扶手等频繁接触的部位进行重点清洁消毒。尽量减少直接用手接触楼梯扶手、电梯按钮、门把手等公共设备和设施;如有接触,应及时做好手卫生。

18.明确应急应对措施。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疑似症状时,应主动报告单位并及时就医。前往医院的路上和在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从业人员发现自己接触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应当及时主动报告单位并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

五、加强企业安全管理

19.保障企业生产安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降低安全事故风险。

20.维护寄递渠道安全。严格执行寄递渠道安全管理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严防禁寄物品进入寄递渠道。

21.切实维护行业稳定。深入研究分析疫情对企业造成的困难和影响,及时调整生产经营管理措施,维护企业网络稳定运行,维护用户、从业人员和加盟网点合法权益。

六、完善支撑保障措施

22.加强防疫工作保障。保持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持续运作,认真执行人员管控、健康监测、场所消杀等措施,为从业人员配备口罩必要防护用品,严防发生聚集性感染事件。

23.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不断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配套工作方案,根据当地分区分级管理要求,动态调整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及时有效应对处置。

24.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积极适应各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调整经营管理和生产操作方式,保障生产操作正常进行,维护寄递渠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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