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索引号:717819048/2021-00101
  • 发布机构:
  • 发布机构:环境保护处
  • 分        类:
  • 分类:其他
  • 发文字号:
  • 文  号:国邮函〔2021〕70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7月28日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0212号(商贸旅游类005号)提案答复的函

杨晓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强快递包装问题治理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税务总局、教育部和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法规标准和政策体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快递暂行条例》《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增设快递包装条款,夯实快递包装绿色治理的法治基础。推动出台《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对选用符合标准的包装、规范包装操作、防范过度包装、开展包装回收等均作出明确规定。先后印发《快递业绿色包装指南(试行)》《邮件快件绿色包装规范》,推动出台《绿色产品评价 快递封装用品》等4项国家标准和《邮件快件包装基本要求》等8项行业标准,明确快递包装的质量要求和包装操作规范。国家邮政局会同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意见》,对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可循环包装应用、包装回收和处置等作出了系统性安排,该文件已由国办转发。

(二)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国家邮政局按年度印发实施行业生态环保工作要点,接续实施“9571”“9792”“2582”工程,持续推进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和循环化。编制寄递企业生态环保责任清单,指导企业健全包装采购、操作、用量统计、检查考核等制度。实施定期通报制度,按季度组织品牌寄递企业总部召开座谈会,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组织开展重金属和特定物质超标包装袋、过度包装和随意包装专项整治,结合行业实际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开设邮政业生态环保专用监督邮箱,接受公众监督和建议。开展行业生态环保评价,将包装治理纳入行业信用评定体系。推动寄递企业在邮政快递网点设置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对质量完好的包装回收再利用,截至目前,已在9万个网点完成设置。

(三)强化政府引领作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废塑料、废纸生产的再生产品以及提供资源综合利用有关劳务,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享受增值税50%即征即退政策。企业所得税方面,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可按规定享受“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快递包装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教育部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持续开展垃圾分类教育。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推进快递包装标准体系和绿色认证体系建设。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将快递包装治理纳入试点指标体系。国家邮政局会同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印发《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发挥政府采购在推广应用快递绿色包装方面的示范作用。

国家邮政局印发《邮政业应用技术研发指南》,引导寄递企业围绕绿色包装等重点领域加强科技创新,中国邮政、顺丰、苏宁、京东、圆通、德邦等寄递企业总部组建了专门实验室,聚焦绿色包装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指导中国快递协会组建快递绿色包装产业联盟,加强产学研衔接与协作。指导地方邮政管理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交通领域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文件精神,推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落实邮政业环境污染治理地方属地责任。深入开展“邮来已久、绿动未来”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您所提的建议我们将予以采纳,并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邮政快递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职责分工全面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意见》,强化政府引领,加强监督管理和政策供给;加强部门协作,会同商务部等部门推进电商和快递包装协同治理;落实企业责任,推进绿色包装应用和包装回收再使用,加大可循环快递包装的推广应用力度;注重科技引领和创新驱动,引导和鼓励寄递企业和包装生产企业开展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加强宣传培训和教育,联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绿色快递进机关活动,广泛宣传绿色消费方式,营造“便捷快递人人享受、绿色快递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邮政快递业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邮政局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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