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索引号:717819048/2021-00095
  • 发布机构:
  • 发布机构:环境保护处
  • 分        类:
  • 分类:其他
  • 发文字号:
  • 文  号:国邮函〔2021〕53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7月27日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903号建议的答复

陈乃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快递、外卖行业的白色污染源全力推进绿色包装的建议(第6903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

(一)推进邮政快递行业塑料污染治理。国家邮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将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纳入邮政快递业更贴近民生七件实事。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法工委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对一次性塑料制品源头管控、回收等作出具体规定,鼓励使用绿色包装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对相关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明确,提升绿色治理的刚性约束。出台《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对快递包装选用、包装操作、监督管理作出具体规定,夯实邮件快件包装法治基础。印发《邮件快件绿色包装规范》,出台《绿色产品评价 快递封装用品》等4项国家标准和《邮件快件包装基本要求》等8项行业标准,持续推进快递包装规范化和标准化。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要求,指导北京等六省(市)局编制印发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三年实施方案,督导其他省局落实塑料污染治理“两禁一限”要求,保障按时间节点完成治理目标。组织申通等6家品牌寄递企业先行先试,推进可循环中转袋(箱)全面替代一次性塑料编织袋。推动参与“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充分利用已有载体和平台资源,提升行业塑料污染治理成效。开展邮政业绿色网点、绿色分拨中心创建活动,在收寄环节、中转环节推进塑料污染治理。

)加强行业监督管理。落实《固废法》相关法律规定,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开展《固废法》执法检查。在《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明确对使用不符合规定塑料包装产品行为相关罚则。指导各地邮政管理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仅2020年,针对行业内生态环保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120余起。印发方案,部署开展重金属和特定物质超标包装袋专项治理、过度包装和随意包装专项治理。持续组织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评价。开展综合督查,推动落实行业塑料污染治理要求。开展邮件快件包装监督抽查,确保塑料材质快递包装质量。

)构建快递包装回收利用体系。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意见》分工要求,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参与垃圾分类部门工作机制,强化快递包装回收再利用和集中无害化处理。参加“11+5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构建城市“无废快递”细胞,积极回收利用快递包装废弃物。推动寄递企业在高校和社区末端网点布设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分类回收利用包装废弃物。积极推动“绿色快递进机关”活动,推进机关邮政快递服务绿色化和邮件快件包装绿色化。引导寄递企业通过快递员上门、驿站回收等方式,探索构建邮件快件包装物回收“逆向物流”模式。

二、建议采纳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按照职责分工并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下一步,国家邮政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要求,会同发展改等部门开展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提升包装循环利用率;联合市场监管总局进一步抓好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制度的落实,推进认证采信,鼓励快递包装生产企业申请认证,加强绿色产品供给,引导和支持寄递企业优先采购使用通过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持续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积极探索“快递业+回收业”合作模式,逐步实现包装物最大限度再利用和包装废弃物集中无害化处理。

感谢您对邮政快递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邮政局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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