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索引号:717819048/2021-00089
  • 发布机构:
  • 发布机构:快递管理处
  • 分        类:
  • 分类:监督管理
  • 发文字号:
  • 文  号:国邮函〔2021 〕67 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7月15日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571号(工交邮电类502号)提案答复的函


李贤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物流快递及配送终端设施的提案(第2571号)收悉。该提案深入分析了快递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所提政策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快递业应急能力提升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国家邮政局迅速动员全行业开通国内和海外抗疫物资运输寄递“绿色通道”,全力保障武汉等重点地区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和基本生活物资运输寄递需求,全力支持国内疫情防控物资以及生活物资的紧急调运,努力满足春节以及疫情期间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物资寄递服务需求。习近平总书记称赞“数百万快递员冒疫奔忙”“汇聚起了战胜疫情的强大力量”,提振了全国人民夺取疫情防控胜利的信心。

目前,国家邮政局正在总结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寄递运输工作经验,与相关部委共同谋划推进国家应急物流保障体系建设。下一步,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努力,在应急物流保障法规制度、责任体系、指挥调度、平台建设、数据管理、资源投入等方面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二、关于企业分拣中心的防疫要求

为做好企业分拣中心的疫情防控工作,减少疫情传播风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邮政局建立行业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机制,持续有效运转,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要求,随时根据形势任务需要进行指挥调度。制定《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邮政快递业疫情防控与寄递服务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等行业疫情防控基本制度,指导邮政快递企业扎实做好生产作业场所、车辆消毒通风以及从业人员防疫工作,配合地方政府防疫部门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防护,以及疫情排查、检测、隔离等工作。抓好重点环节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专门部署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应对处置影响行业运行的涉疫突发事件。全行业至今未发生疫情通过寄递渠道传播事件,从业人员未发生聚集性感染和病亡事件。

下一步,在快递园区规划建设过程中,邮政管理部门将结合行业发展实际和法定职责,引导企业完善分拨中心布局,提高经济社会效益。同时,邮政行业将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总结经验、改进提高,慎终如始抓好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三、关于快递员权益保障

国家邮政局高度重视快递员权益保障工作,广泛开展调研,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2021年6月23日,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系统提出推进快递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思路目标和任务措施。

《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实现共同富裕为方向,坚持以法治化、市场化、规范化为工作路径,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强化政府责任,凝聚工作合力,推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快递从业者的合法权益。

在快递员职业保障方面,《意见》提出,鼓励快递企业直接用工,督促企业依法与快递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确快递员工伤保险费缴纳机制,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推动企业为快递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同时,要求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标准,加强教育培训。《意见》还提出,修订《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企业总部管理责任

在快递员收入和职业保障方面,《意见》提出,支持行业协会制定《快递末端派费核算指引》和《快递员劳动定额标准》,引导电商平台和快递企业加强协同,依法查处不正当价格竞争,建立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保障快递员合理收入水平。支持在快递企业成立工会组织,做好属地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对快递末端服务车辆实施包容性管理,推进基层网点“会、站、家”一体化建设。推荐先进快递员参选各级“两代表一委员”,定期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快递业创新创业大赛,开展全国邮政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

在落实企业主责方面,《意见》提出,将落实快递员权益保障情况纳入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范畴。指导企业完善考核机制,遏制“以罚代管”,加强对恶意投诉的甄别处置,拓宽快递员困难救济渠道。结合快递业态发展新趋势新特点,修订《快递服务》国家标准。

下一步,国家邮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全面推进《意见》的贯彻落实。

四、关于快递末端设施建设

末端服务是快递服务的重要环节,是快递业发展惠及百姓、服务民生的直接体现。随着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设施建设不能满足需求、末端服务模式不灵活、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突显。对此,国家邮政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着力加强快递末端服务。一是优化行业政策法治环境。出台《国家邮政局关于提升快递末端投递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快递服务站收投服务规范》。推动出台《快递暂行条例》,明确快递末端网点法律地位。出台《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部门规章,对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主体、服务内容、安全保障等进行规范。推动将智能快件箱(信包箱)、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纳入国务院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支持范畴。二是加强末端服务能力建设。截至2020年底,全国已累计建成快递末端公共服务站11.4万个,布放智能快件箱(信包箱)40万组,快递末端平台化、集约化的投递方式逐渐被广大用户接受。三是深化末端“放管服”改革。发布《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暂行规定》,简化末端网点开办手续,实施备案管理,进一步规范快递末端网点设置,提升快递末端服务能力。四是优化快递末端服务车辆通行环境。印发《国家邮政局关于规范快递末端服务车辆管理和使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广北京等地在车型、标识、编号、保险、培训等方面的统一管理经验。目前,全国已有300多个地市出台了快递车辆通行管理政策。

下一步,国家邮政局将进一步推动完善保障措施,有效提升快递末端服务能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快递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邮政局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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