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召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宣贯电视电话会议

国家邮政局召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宣贯电视电话会议

2021年09月09日   

  9月9日,国家邮政局召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宣贯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全力推进《意见》落地实施,切实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军胜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加快建设农村寄递物流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全系统全行业的光荣任务,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心怀“国之大者”,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畅通国内大循环中发挥应有作用,为建设邮政强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行业力量。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凯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意见》是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以来,国务院印发或经国务院同意印发的第五个推动邮政快递业发展的重要法规文件,对于补齐末端“最后一公里”短板,提升畅通循环能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邮政快递业的关心重视,体现了行业在国民经济社会中的地位作用,体现了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在畅通经济循环、激发消费潜力、服务扩大内需战略的重要价值。贯彻落实好《意见》,是全系统全行业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必须久久为功抓紧抓好、善作善成落地落实。

  马军胜指出,要提高站位,自觉从党和国家大局认识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是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客观需要;是支撑农村产业发展,助力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客观需要;是不断缩小城乡差距,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客观需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是新时代的新型基础设施,有助于推动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基础上的国内大循环;是新时代的产业链供应链,有助于推动农产品出村进城、助力农村产业兴旺;是新时代的公共服务设施,有助于更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和消费升级需求。全系统全行业要深刻认识到,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国之大者”在行业的具体体现,是践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必须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马军胜强调,要聚焦重点,准确把握建设农村寄递物流体系的关键举措。切实完善农村寄递物流“四个体系”。强化农村邮政体系作用,健全末端共同配送体系,优化协同发展体系,构建冷链寄递体系。切实抓好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四项任务”。分类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完善农产品上行发展机制,加快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深化寄递领域“放管服”改革。全系统全行业要以“四个体系”和“四项任务”为着力点,聚焦重点,精准施策,确保实现《意见》目标。

  马军胜要求,要凝聚合力,切实推动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取得成效。全系统全行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行业“十四五”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系统抓好学习,广泛宣传动员,统筹谋划推进,确保全面贯彻落实。要认真抓好学习宣传,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意见》精神上来,把推进建设农村寄递物流体系作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统筹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加大企业投入,完善利益分配,加强合作共建,积极发挥邮政体系作用。要全面落实监管举措,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大力推进示范项目建设,落实简政放权要求,加强服务监管。要着力做好跟踪评估,建立《意见》落实长效机制,加强督办督查,定期评估落实成效,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改进提升。

  陈凯强调,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和邮政、快递企业要及时组织传达学习落实,把本次会议精神全面深入贯彻到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工作中。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分工安排,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全系统全行业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县乡村寄递服务体系,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农村地区流通体系建设,促进群众就业创业,更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和消费升级需要,切实发挥好农产品出村进城、消费品下乡进村的重要渠道作用,在满足农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释放农村消费潜力、促进乡村振兴中充分体现邮政快递业的担当作为。

  会上,江苏省、四川省邮政管理局就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作经验交流,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通快递分别代表邮政、快递企业就落实《意见》作表态发言。

  局机关各司室、相关直属单位及中国快递协会主要负责同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同志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区、市)、部分市(地)邮政管理局全体同志,省级快递协会负责人,快递企业总部主要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