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发布机构:
  • 分        类: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青海省邮政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青海省邮政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年报。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单位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青海省邮政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机制,紧紧围绕邮政管理各项重点工作,及时主动公开行业有关政策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重点工作、统计数据、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2023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62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还需提升。二是重要政策文件发布解读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下一步,青海省邮政管理局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局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持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和全面。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力度,准确把握政策要求,提高工作效能。不断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不定期对发布的政务信息进行检查,进一步推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费用情况

2023年,未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也未向申请人收取其他费用。

附件:

版权所有:国家邮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