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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01月20日

天津市邮政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国家邮政局有关工作要求,编制天津市邮政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11日至201912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我局网站(http://tj.spb.gov.cn)查阅。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天津市邮政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邮政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国家邮政局重大决策部署、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和天津市邮政管理局重点工作,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利用新闻通气会、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行业政策及解读材料,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认真抓好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贯工作。及时参加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厅组织的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培训,全面掌握新条例修订背景、主要内容,为做好下一步信息公开工作打下基础。按照国家邮政局信息公开办要求,修订完善《天津市邮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同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认真抓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是着力做好政策文件发布工作。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邮政业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天津市邮政管理局 天津市快递协会关于加强快递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天津市邮政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做好邮政业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局市邮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快递工程专业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并同步公开政策解读文件。二是着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各项制度,对属于公开范围的,及时予以办理;对于不属于公开范围或信息不存在的,在答复时予以解释说明,并告知救济途径。三是着力做好其他方面信息公开工作。按季度公开行业经济运行情况、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受理情况通告等,做好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便于社会公众及时了解行业发展情况,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认真抓好信息公开渠道建设。一是发挥局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阵地作用。不断强化网站内容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全年共编发各类信息500余篇(条),其中制(转)发新闻图片60余张,制作视频1个。二是推进新媒体建设。开通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有效发挥新媒体平台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年内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5条。三是提升网上政务服务水平。落实国家邮政局工作部署和市政府一制三化要求,做好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实现一网通办。保障群众网上诉求表达,及时查看、登记并处理公众留言”“局长信箱中网民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回音。认真做好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受理工作,全年共处理1.7万件,其中有效申诉100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超68万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0

 5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1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0

 147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6048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天津市邮政管理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国办信息公开办和国家邮政局的要求、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公开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问题如下:对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需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增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新媒体作用发挥需进一步深化等。

2020天津市邮政管理局将按照国家邮政局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和培训力度,增强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修订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加大各类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作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在邮政管理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需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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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国家邮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