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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01月23日

2019年上海市邮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 在国家邮政局和上海市政府的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2019年邮政管理工作要点,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邮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扩大公众参与,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依法治邮的促进作用。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911日至1231日,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48条, 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信息122条,解读材料信息发布19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数量10次,处理局长信箱、公众留言454件,其中有效件210件。2019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1件,其中主办件5件,会办件6件;主办件共主动公开5件,我局致力于为社会公众打造查看、了解、咨询邮政行业相关信息的便捷平台,根据信息的内容和特点,通过局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电子触摸屏等方式发布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已全部如期答复完毕。

(三)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处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1起,无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2

2

2

规范性文件

18

18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1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4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101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8.0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1

2.重复申请

1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我局被复议)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各处室、管理局没有专职人员负责,出现文件定稿延迟,一定程度影响了工作质量。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欠规范,主动公开数量不足。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人员的素质,推进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及时督促明确公开范围。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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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国家邮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