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邮政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河南省邮政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河南省邮政管理局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河南省邮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郑州市红旗路126号;邮编:450000;联系电话:0371-69519922)。
一、主要工作概述
2018年,河南省邮政管理局认真落实《条例》要求,及时主动公开邮政管理部门政府信息,依法分类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调研、培训指导与监督,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高效开展。
(一)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河南省邮政管理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各处室明确分工,加强配合,积极协作,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条。主动公开的范围涵盖了行政执法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业统计信息、工作动态信息、消费者申诉情况、政协提案回复、在线服务信息等等,全面展示了邮政管理工作内容和行业发展情况,保障公众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及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河南省邮政管理局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分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依法及时处理。2018年,我局共收到1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时办结,依法回复了申请人。
(三)深入开展信息公开专题调研
为更好地处理信息公开案件,2018年河南省邮政管理局围绕“邮政管理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处理”主题,对近两年省局相关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详细梳理、分析,组织开封局、洛阳局、驻马店局赴南阳市开展专题调研,并且参考其他行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案例,撰写完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对准确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进行了深入剖析。
(四)全面开展信息公开培训指导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9月,在2018年全省邮政管理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上,对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办理进行了专题讲解,对信息公开的路径、范围、方式等进行了再强调,市、县邮政管理部门共有80余人参加了培训。12月,在全省邮政管理系统新闻宣传综合培训班上,对邮政行业新闻宣传、公文格式与流转等方面进行了讲解,各省辖市邮政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共计60余人参加了培训。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省邮政管理局通过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条,主动接受媒体采访、回应公众关注热点8次。其中,通过局网站公开工作动态信息122条、行业统计信息13条、消费者申诉情况通告12条、省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条、局长信箱和公众留言办理情况统计信息24条、许可类信息公告和寄递服务消费提示22条,还主动公开了依法行政年度报告、政协提案办理答复、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及相关文件报表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省邮政管理局共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17件,均是通过信函申请。
这1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按时办结、依法回复。其中,有2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告知了申请人相关信息的网址;有4件申请公开的内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有3件属于内部管理信息或者与申请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有1件不属于我局公开;有3件属于申请信息不存在;有4件告知申请人通过其他途径办理。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省邮政管理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一)行政复议情况:2018年,我局作为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起,均与信息公开无关;作为被复议人,办理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答复1起,最终复议机关做出了驳回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
(二)行政诉讼情况:2018年,我局作为被告,依法办理信息公开类行政应诉案件14起。其中6件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3件裁定驳回原告起诉,2件裁定驳回再审申请,1件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裁定按撤回上诉处理,1件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8年,我局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依法处理信息公开类诉讼案件、开展信息公开专题调研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丰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式、妥善应对滥用信息公开申请权行为等方面,还有待于改进和提升。2019年,我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邮政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建设
我局将积极做好门户网站建设,强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与上下级邮政管理部门网站之间协调联动。加强对全省邮政管理部门网站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依法及时全面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将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完备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我局将根据《条例》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处理,依法回复。同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类复议、应诉工作,依法履行复议机关职责,发挥内部监督作用,同时加强与人民法院的主动沟通,按要求提交答辩状、证据材料和出庭应诉,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指导与监督
我局将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拓宽受训范围,提高培训实效。同时,将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督导力度,将相关工作情况继续纳入邮政行政效能考核指标,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