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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03月28日

海南省邮政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本报告内容包括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行政复议数量、行政诉讼数量、举报投诉数量、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南省邮政管理局网站( http : // hi.spb.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南省邮政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海口市南宝路22号,邮编:570206,联系电话:0898-66555948)。

一、概述

海南省邮政管理局2018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切实加大公开力度,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2018年,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制度。社会各界对邮政行业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要求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法规、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的呼声显得尤为迫切。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海南省邮政管理局强化联络员制度,由各市(地)邮政管理局、机关各处室指派专人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上报信息公开项目和内容,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发布制度,所有信息发布由局办公室管理,建立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确保安全性与准确性。

(二)整合资源,不断提高平台建设。一是加强网站建设,对全省邮政管理系统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尽量加大公开力度,分门别类设置栏目,充实相关内容,便于公众查阅办理。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公示,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三是加强干部培训。组织全省邮政管理系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法规,并进行相关培训,促进依法管理和服务。

(三)突出重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围绕宣贯《快递暂行条例》、《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3·15”主题宣传活动、邮政快递企业做好“海南爱心扶贫网”农产品寄递服务保障工作等所有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在网上予以公开。对衔接省政府综合服务热线平台,完善消费者申诉信息通告和公开制度,加强市场监管与消费者申诉工作联动,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8万元。同时加大公开力度,及时公示为民办实事等内容,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海南省邮政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4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其中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0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4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0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0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

  2018年,海南省邮政管理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参加或举办新闻通气会总次数1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海南省邮政管理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四)行政复议情况

  2018年,海南省邮政管理局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

(五)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海南省邮政管理局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举报投诉情况

2018年,海南省邮政管理局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举报投诉。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情况

2018年,海南省邮政管理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情况。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1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0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人,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5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1次,举办各类培训班数1次,接受培训人员数40人。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二是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信息公开考核机制还不够健全;四是部分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处室、有关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加强对信息联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三是增加信息公开渠道。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努力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四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机制、协调机制、监督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详细规范,使信息公开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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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国家邮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