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3部门联合出台寄递渠道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实施办法
日期:2026-10-12
来源: 吉林省邮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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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邮政管理局联合省公安厅、财政厅共同制定出台《吉林省寄递渠道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进一步织密寄递渠道安全防线。
《办法》明确了举报范围与奖励对象,细化了举报条件与不予奖励情形,制定了举报奖励原则和奖金来源,规定了举报与奖励工作流程,并对举报和奖励全过程中的各方责任进行了明确。
吉林局表示,《办法》的出台,将更广泛地引导社会公众、寄递服务使用者和从业人员主动参与寄递渠道安全管理,进一步提升寄递安全水平,对企图利用寄递渠道实施的违法犯罪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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