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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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标准修改单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现就《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8号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邮编100868,请在信封上注明“《快递电子运单》标准第1号修改单意见反馈”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iaoym321@163.com,请将电子邮件主题注明为“《快递电子运单》标准第1号修改单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
附件:
2.《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国家邮政局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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