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律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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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4月24日新闻发布会
2009年4月24日上午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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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等省(区)局学习宣贯新《邮政法》
2009-05-04
  江苏省局  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对《邮政法》(修订)进行了认真学习和宣贯。为加深理解,该局陶伯刚局长带领大家进行逐条逐句解读。陶伯刚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机关工作人员要把学习《邮政法》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好,要研究、精读每一条。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机关干部要善于在新邮政法中找到答案。二是根据国家局要求,尽快制定《邮政法》的宣贯工作方案,做好《邮政法》在江苏的宣贯工作。三是着手做好《邮政法》实施后《江苏省邮政条例》修订的准备工作。

  新疆区局  召开会议,认真学习新修订的《邮政法》并对下一步宣贯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董党生局长要求全体干部充分认识新修订的《邮政法》出台的重要意义,作为邮政监管人员,必须对其中每一条、每一款都要牢记于心,严格执行,做到依法行政。学习时要针对各自职责,突出特点,把握重点,对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款进行深入领会,仔细研究,努力提高学习宣传新法的敏锐性和自觉性,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学习形式,真正做到学懂、学通,领会精神实质。董党生局长强调,要全力引导企业对新法的学习和贯彻,对企业的宣贯工作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到今后新法落实的效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使企业充分领会新法的内涵,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达到预期宣贯效果。会议还对下一步《邮政法》宣贯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陕西省局  组织全体人员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修订后的《邮政法》。该局党组书记、局长申来安向全体人员传达了国家局马军胜局长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的讲话及王渝次副局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的讲话,并组织对修订后的《邮政法》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对照1986年颁布的《邮政法》进行逐条对比解读,就《邮政法》中新增内容等进行了重点讨论。会议要求:一是抓紧制定学习宣贯方案。根据国家局的整体要求,尽快制定宣贯落实工作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二是切实抓好学习宣贯方案的落实。把修订后的《邮政法》的宣贯工作全面体现到日常管理工作上来,通过多形式、多途径向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宣传修订后的《邮政法》,有效推进《邮政法》的实施。三是积极完善与《邮政法》相关配套的地方法规、规章,认真做好《陕西省邮政条列》修订的准备工作,积极推进,为10月1日邮政法的顺利实施做好准备。
 
  山东省局  召开机关全体人员会议,组织学习修订后的《邮政法》。会议通读了新邮政法全文,并对下一步宣传贯彻新邮政法提出了要求:一是各部门在全局集体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好新邮政法的学习、讨论,每位工作人员要加强自学,仔细研读每项条款,做到融会贯通,熟练掌握;二是按照国家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筹备做好新邮政法的宣贯工作;三是以新邮政法颁布为契机,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地方邮政法规的修订调研工作。

  广东省局  召开办公会议传达主要修订精神,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认真研读修订后的《邮政法》全文,深刻了解立法目的和立法精神,明确邮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和义务,提高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和管理意识,把《邮政法》的宣贯工作同《广东省邮政业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紧密结合。指示相关处室研究制定了《邮政法》宣传贯彻工作初步方案,明文要求各处进一步明确落实方案的具体措施,责任到人。近期,该局将主要抓紧做好新邮政法的对外宣传工作,与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联系,召开《邮政法》学习座谈会,主动向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宣传新法,并通过快递协会向全社会进行宣传,为10月1日新邮政法施行做好前期宣贯准备工作。

  黑龙江省局  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了《邮政法》(修订)全文,对重点条款展开了讨论。二是与省邮政公司召开座谈会,对学习贯彻修订后的《邮政法》的有关事宜进行了座谈。下一步,将根据国家邮政局的要求,对《邮政法》的宣传做出具体部署。

  湖北省局  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修订后的《邮政法》,深刻领会立法目的和立法精神,掌握邮政法各项章程。李庭中局长对全局做好《邮政法》宣贯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加强对邮政法的贯彻学习。提高对新《邮政法》出台意义的认识,不断提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熟练掌握条文。二是加强对《邮政法》的宣传工作。同国家局保持一致。组织省内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学习《邮政法》,要求各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自学和宣传活动。三是进一步推动《湖北邮政条例》的修订工作。在认真学习理解新《邮政法》基础上,结合湖北实际研究《湖北邮政条例》,重点深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进行调研,面向企业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四是深刻领会和把握邮政法“以人为本、监管为民、提升服务、促进发展”的理念,支持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的发展。继续落实好湖北省政府关于支持邮政通信事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梳理和促进相关配套措施出台,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问题,支持企业发展。
江苏、新疆、陕西、山东、广东、黑龙江、湖北省<区>邮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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