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律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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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4月24日新闻发布会
2009年4月24日上午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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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局与省法制办联合召开学习宣传《邮政法》会议
2009-08-04
  近日,浙江省局与省政府法制办联合召开“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会议”。会议由该局张荣君副局长主持,杨世忠局长致辞,省政府法制办韩兵副主任讲话。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法制司赵晓光司长作学习《邮政法》专题辅导,省政府直属相关部门、在浙中直部门共30多个部门,省邮政公司、省内主要快递企业共100余人参加了学习宣传《邮政法》会议。
 
  赵晓光做了以《认真贯彻实施邮政法,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为主题的学习辅导。赵晓光从邮政法修订背景及指导思想、邮政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邮政法需要把握的几个主要问题三大部分为到会人员作了全面、生动的专题辅导。他讲述了原《邮政法》三个明显的不适应,修订《邮政法》的四个指导思想,对《邮政法》邮政管理部门职责、保障普遍服务制度、快递业务纳入《邮政法》适用范围、确保邮政通信和信息安全、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主要内容作了详细的修法过程和重要意义的介绍和辅导。
 
  赵晓光认为,《邮政法》10年的修法历程,体现了我国改革开放的进步步伐,《邮政法》是一个通政、通民、通商的法律,涉及部门和相关利益主体多,《邮政法》的施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赵晓光要求邮政管理部门要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有发展的理念,创新的理念,平等的理念,程序的理念,服务的理念去做好邮政监管工作。
 
  最后他呼吁地方政府部门,应当重视贯彻落实《邮政法》工作,为浙江邮政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省邮政管理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浙江日报、浙江电视台、浙江在线和钱江晚报应邀参加了学习宣传《邮政法》会议,并做了宣传报道。
浙江省邮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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