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律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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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4月24日新闻发布会
2009年4月24日上午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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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召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座谈会
2009-07-24
  7月22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辽宁省局共同组织召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座谈会,会议由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宫正奇副主任主持,省人大常委会仲跻权副主任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法制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32个厅局、部队和社会团体的53位领导参加了会议。辽宁日报等新闻媒体对会议进行采访。
 
  省人大常委会仲跻权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新《邮政法》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这部法律的实施将对邮政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仲跻权就邮政业规划、地方立法、邮政基础设施建设、邮政服务“三农”等方面工作对与会各单位提出工作要求,希望各相关单位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省邮政业发展,结合各自职责,与邮政管理部门共同做好新《邮政法》的贯彻落实工作。
 
  辽宁省局孙康局长就《邮政法》修订情况、主要内容、地位和作用向与会领导进行介绍和解读。各参会单位领导围绕“如何贯彻落实新《邮政法》”开展座谈讨论。并就落实好新《邮政法》各项规定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有五方面:一是由宣传部门、政府法制部门帮助邮政管理部门继续做好新《邮政法》的宣传工作;二是邮政管理部门要尽快制订完成全省邮政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在省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帮助下,纳入全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专项规划;三是邮政业要大力引入高新科学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不断提升服务质量,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全行业市场竞争能力;四是邮政管理部门要抓紧《辽宁省邮政条例》的修订工作,完善邮政法律体系,省人大将尽全力对《条例》修订给予支持;五是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行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遵守收寄验视制度,会同国安、公安、检疫等部门做好邮路安全工作。
 
  孙康表示会后将认真研究落实有关部门领导提出的建议,严格依照《邮政法》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切实保障普遍服务标准的落实,维护用户合法权益,加强市场监管,创造更加有利于邮政业发展的法制环境,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促进邮政市场的公平竞争,推动邮政业持续健康发展。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宫正奇副主任在会议总结时指出,贯彻落实《邮政法》仅仅依靠邮政管理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协助和支持。各有关部门要共同研究商讨贯彻落实《邮政法》的相关措施,加强沟通协作,从各自职责出发,共同推动我省邮政业法制环境建设,为加快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辽宁省邮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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