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律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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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4月24日新闻发布会
2009年4月24日上午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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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局“四重点、一启动”全方位宣贯新《邮政法》
2009-08-21
  北京市局在年中工作会上对下半年宣贯新《邮政法》提出“四重点、一启动”的明确要求,并将其作为重中之重列入工作日程。“四重点”是重点面向系统内部、面向邮政业服务主体、面向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面向社会开展学习培训与宣传普及。“一启动”是启动《北京市邮政通信条例》修订工作。
 
  按照该局宣贯工作进度安排,在学习培训方面,该局做到局内培训求深入,联合学习有针对,企业宣贯到基层,社会宣贯抓活动。(1)在局内培训中,组织了局长宣讲、骨干专题宣讲等两次全局集中学习,各处组织处内集中学习和研讨达6次。普遍服务处侧重对新《邮政法》中的普遍服务、特殊服务业务内容开展答题测试,效果较好。(2)与市邮政公司共同举办宣贯培训班,公司机关和二级单位负责法制工作的30余人参加培训。同时利用召开快递企业会议、深入快递企业检查等时机,向快递企业发放宣贯材料、宣讲法律知识。(3)面向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宣传解读,特别是利用开展促进首都邮政科学发展课题研究,与10余个委办局沟通密切的有利条件,不放过每一次沟通研讨机会,提高他们依法支持邮政业健康发展的工作力度。该局还与市国家安全局采取联合召开宣贯大会、小范围专题研讨等形式就如何健全完善国家安全保障机制进行重点章节的学习。(4)面向社会加强宣传覆盖,先后组织了社会监督员新法培训活动和专家座谈新法释义活动,邀请中共中央研究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全国人大法工委有关专家参加座谈,听取对宣贯新法的意见和建议。8月14日,该局召开《北京市邮政通信条例》修订立项专题研讨会,市政府法制办和市人大城建委、法制办负责人参加会议,调研和论证工作业已展开,新《邮政法》结合北京实际贯彻实施开始进入实质性阶段。
北京市邮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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