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律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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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4月24日新闻发布会
2009年4月24日上午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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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区市有关部门和当地媒体参加贯彻实施《邮政法》全国电视电话会议
2009-09-23
  9月22日下午,国家邮政局在北京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贯彻实施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各省区市有关部门和当地主要媒体均参加了会议,各地邮政管理局为此全力做好分会场的组织落实工作。

  福建省局  邀请了省人大法工委、财经委,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法制办,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27个相关省直单位,福建省局全体机关干部、厦门办事处负责人以及执法队员参加,省快递协会、省集邮协会等相关团体参加会议,省邮政公司和34家省内规模以上快递企业负责人出席会议。12家中央驻闽以及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对会议进行了报道。该局局长赵进修就《邮政法》实施近期工作接受了福建电视台和《法制今报》记者的采访。

  广东省局  邀请了省人大法工委、财经委,省发改委、经贸委、18个相关省直单位负责同志;省消费者委员会、省快递协会负责同志;省邮政公司和10个省内快递企业负责人,以及5家省内媒体计60余人参加了会议。主会场领导讲话后,省人大财经委邓广明副巡视员在广东分会场讲话中要求,各级人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做好《邮政法》及其配套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认真开展学法、普法、懂法、守法的学习宣贯活动,在全省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邮政法》的高潮;邮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向政府、人大和有关部门汇报新《邮政法》颁布实施相关情况,加强与法制办、发展改革、工商、公安、安全、交通、海关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共同做好《邮政法》中有关政策措施的衔接工作,使《邮政法》的法律效能与政策优势同步到位。广东省局罗建青局长结合该省实际,对近期《邮政法》贯彻实施工作进行了部署,他强调,一是做好国庆前后邮政业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做好系列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工作;三是做好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工作;四是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和汇报工作。

  上海市局   邀请了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办公厅、市人大法工委、等19个相关市直单位负责同志,市消保委、快递协会等有关机构的领导,市邮政公司和11家快递企业负责人,以及13家中央驻沪和市内主要媒体的记者,以及上海邮政管理局全体工作人员,累计百余人参加了会议。会后,上海市局李惠德局长立即现场部署了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他要求该局全体同志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切实学习好、掌握好《邮政法》的基础上,立足服务、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推动《邮政法》的施行。要求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按照会议部署,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深入抓好《邮政法》的贯彻落实工作,依法经营,提升企业管理和服务水平。他希望能得到有关部门领导和机构的继续大力关心和支持,得到新闻界朋友的关心,帮助做好 “五个落实”。一是及时传达、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二是落实《邮政法》的宣传报道,做到准确报道邮政法条款,维护稳定和谐大局。三是落实《邮政法》的具体举措,强化企业依法经营、政府依法管理、用户依法用邮的邮政业发展格局。四是落实促使上海城乡邮政普遍服务的各项举措。五是落实完善上海地方邮政法律法规体系举措。
福建、广东、上海省<市>邮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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