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律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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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4月24日新闻发布会
2009年4月24日上午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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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军胜局长解读《邮政法》 回答网民关心问题
2009-06-05
 
  2009年6月4日15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宣贯修订后的《邮政法》,保障普遍服务,推动邮政业又好又快发展与网友在线交流。图为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做客中国政府网。中国政府网 陈杰摄
 
 
  6月4日,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来到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的联合直播间,就“宣贯修订后的《邮政法》,保障普遍服务,推动邮政业又好又快发展”这一主题,与全国网友在线交流。

  在将近两个小时的在线交流中,网民的提问和留言涉及邮政专营、普遍服务和竞争性业务分业经营、居民楼通邮难、平常邮件免责、普遍服务补贴、集邮业务、快递企业注册资本金问题、外资经营国内信件快递业务等许多社会关注的问题。马军胜局长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邮政事业、对邮政管理部门的关心与支持,表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邮政管理部门会尽最大的努力,实施好《邮政法》,执行好《邮政法》,努力提高邮政服务质量,维护广大网友的通信权益,促进邮政行业健康发展。

  应网友的要求,马军胜局长重点解读了新《邮政法》对于加强和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相关规定。他说,尽管改革开放30年来,市场环境、社会需求、用邮模式和机制体制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邮政坚持普遍服务的传统一直没有放弃。特别是边远地区,邮政是为数不多的、持续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之一。我国邮政网点有6万个,70%都在农村,基本上乡政府所在地都能覆盖到。对于一些边远地区乡镇的邮政网络盲点,最近国务院下达了42号文件,要求在3年内完成补建,预计增加农村邮政网点6000多个。这次修订《邮政法》,对普遍服务做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建立了政府主导、企业承担的机制。普遍服务不光光是邮政企业的事,是政府的事、是全社会的事,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

  在回答网友“搞分业经营,竞争性业务是否会挤占用于普遍服务的网络资源”问题时,马军胜强调,邮政普遍服务和竞争性业务实现分业经营,一方面保证普遍服务,另一方面有利于促进邮政快递、物流等竞争性业务的健康发展。邮政在全国有大量的资源和网点,除了分业经营以外,同时这个资源也要发挥效益。不能说分业经营后,这个网点只能做普遍服务,不能做那个,这对国家资源也是浪费。所以要分业经营,统一协调,相互配合,共同拓展。邮政普遍服务和竞争业务要互相促进,要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效益。

  马军胜局长在回答“邮政专营”问题时表示,按照1986年的《邮政法》规定,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都是由邮政企业专营。这次新的《邮政法》进行了调整,就是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由邮政企业进行专营。专营的事情,世界各国都是惯例。为什么要专营?因为专营就是要保证普遍服务,保证国家信息安全。但是世界各国发展的趋势都是要逐步开放、稳步推进。目前,《国务院关于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的规定》已经列入国务院2009年立法计划,国家邮政局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起草,基本思路是既要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维护邮政通信和信息安全,又要考虑邮政业改革发展的趋势和当前市场竞争的现实,统筹兼顾,稳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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