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贯彻实施电视电话会议于2009年09月22日14时在北京联通公司电视电话会场召开,主会场参加会议的中宣部、全国人大办公厅、法工委、财经委、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农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务院法制办、民航局、保密局、国标委等中央有关部门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国快递协会、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消费者协会、国际货代协会、交通运输协会、集邮联合会等单位的负责同志,以及中央新闻媒体的记者。 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的有:各省(区、市)人大、政府法制办、邮政管理局、相关厅局的负责同志和邮政公司、快递协会、快递企业的代表。图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李国华同志在大会上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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